這是一部透過被害人角度來描述詐欺犯罪的電影,
也是一部檢討被害人的電影;
有趣的是,它同時是一部被害人轉變成加害人的電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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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生活單純的退休老師Blaga,某天在家中接到一通自稱警探的來電,要求協助調查並逮捕詐騙集團,緊接著有人撥打她的手機,恫稱如果不立刻給錢、將要殺害她及家人!
這是一部透過被害人角度來描述詐欺犯罪的電影,
也是一部檢討被害人的電影;
有趣的是,它同時是一部被害人轉變成加害人的電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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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生活單純的退休老師Blaga,某天在家中接到一通自稱警探的來電,要求協助調查並逮捕詐騙集團,緊接著有人撥打她的手機,恫稱如果不立刻給錢、將要殺害她及家人!
話說,這幾年蕃薯森林不時有動物生病失控攻擊其他動物,大夥想把肇事者先暫時關起來,免得其他動物心裡害怕,卻找不出好理由。再加上前陣子又有猴子突然打傷兔子眼睛,獅子國王為此煩惱了好久,於是邀請相關動物一起討論。
獅子首先說:我們森林裡接連發生攻擊事件,根據麻雀們傳來的消息,發現肇事動物似乎是因為生病才動手,不知道大家有什麼好方法來解決這難題?
這時,山羊醫生站起來,捋捋鬍子說道:這些肇事動物如果生病了,雖然可以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,但我平常真的忙不過來,更不可能全天24小時盯著大家。而且既然打傷其他動物,將來應該會被處罰,這恐怕不是單純生病的問題,我們是不是該聽聽貓頭鷹法官、花豹檢察官的意見?
貓頭鷹一聽到自己被點名,趕忙放下手裡卷宗,推了一下厚重的眼鏡,站起來說:
我雖然有權決定犯錯的動物該怎麼處罰,但除非判決有罪確定,否則依照森林規定只有當動物想要逃跑或湮滅證據時,才能暫時關起來,實在無法因為是生病動手打人就直接把他關起來。
「戰鬥的人可能會輸;但不戰鬥的人必敗無疑」~德國戲劇家Bertolt Brecht
電影一開始打上這段話,再加上片名,容易讓人誤認該是充滿槍林彈雨、民族情感爆棚的戰爭爽片。但很可惜,它是一部描寫勞工運動的電影,看完後也許同樣熱血沸騰,卻可能讓人沉默許久說不出話來~
連續幾年被總公司派去看電影,主要希望透過各種途徑、讓民眾能夠更多面向地瞭解司法,當然是義不容辭。但法客的專長一向是殺人放火這類刑事案件,這次誤打誤撞被找去擔任勞工運動電影與談人,害我緊張地連續好幾天睡不著覺。不過既然答應,只能硬著頭皮上場。
故事主要描述德國跨國(丁克)汽車集團兩年前與設在法國西南部「阿讓(Agen)」零件廠員工達成協議,工人們同意每週無償增加工時5小時,同時放棄調薪及獎金,資方則承諾維持生產並至少保障工人5年工作權益。事後儘管工廠仍有獲利,資方卻以獲利未達目標、欠缺競爭力為由,決定關閉工廠並解雇總數約1100名員工,再加上當地就業困難,這項決策讓工人們生計頓時陷入困境。為求能夠繼續工作,工會代表(男主角羅宏是工會領袖)一方面指責資方違反先前承諾提起訴訟(要求不得關廠),另方面則發起一連串遊行、罷工、封鎖工廠等行動。僵持一段時間後,面對管理階層無法承諾收回關廠決定與集團總裁多次拖延當面協商,工人們不惜採取更強烈的抗爭手段,包括聯合集團另一座法國工廠停止生產,甚至與總裁面談不歡而散後,部分情緒激動的員工居然推翻總裁座車造成他受傷而面臨刑事追訴。
全片採用仿紀錄片方式拍攝,穿插類似新聞報導的剪輯手法,以工會領袖(羅宏)為主軸,透過片中各階層管理幹部、集團總裁(代表資方)、總統府社會顧問(代表政府)、律師、其他工會幹部及工人們(代表勞方)多次對談或協商(甚至是肢體衝突),由不同角度觀察從罷工、談判、政府介入調解、鎖廠的抗爭過程,片中也隨處可見「白領vs.藍領」、「菁英vs.底層」的階級對立感。
也許反問自己?無論在職場或日常生活,身處在群體之中,你(妳)是否曾認真思考~聽從他人命令所做的一切都合理?
除了在網路另一端扮演鍵盤俠、發發牢騷以外,又有多少勇氣去嘗試推翻自認為不合理的命令(或規範)?
每當有機會幫公務員上課時,法客總在課堂上這樣提問,同樣也在課後不斷反問自己。只可惜,依舊沒有找出令自己滿意的答案。
-------我是分段線(紀錄片似乎不用擔心爆雷才對^^)--------
好久沒動筆了~
但打從上週收到某協會自稱「XX長」提出一份不知所云、幾乎讓法客以為自己罹患閱讀障礙症候群的書狀後,決定假日加班之餘,寫下這篇趁機發洩一下XD
當了10來年法官,收過當事人各式書狀不下萬份,最令人感動的,無疑是被告寫來道謝的信(卡片)。至於同事曾經不定期收到在監被告寫信提醒法官「自己還剩下就幾天出獄」那種,當下只怕是擔心多過「甘心」。
這幾年有人大力提倡「裁判書白話文」,但法客看來,有時當事人書狀也存在類似問題。每次看到「毋任感禱」、「至感德便」,我都當作是單純句點,就跟袁枚「祭妹文」裡寫的「嗚呼哀哉」差不多意思。
以下開始聊聊法客眼裡的「書狀」。
(我先承認,這篇應該又是出來討罵的)
法客是家中老么、有三個姊姊,雖說是姊姊,但也不是吃素長大的。遙想當年,家裡總不免了出現「肢體衝突」。
某天法客跟三姊打架,兩人都被罰跪整個上午,約莫過了1小時,膝蓋實在痛得受不了,爸爸看了便說:不然你們都先站起來,但如果早上又不乖、就得回去繼續罰跪,聽完兩人連忙點頭如搗蒜、慶幸獲得解脫。只可惜當時年紀小、思慮不周,沒多久法客又忍不住去招惹三姊,故意把她課本撕破,三姊一看怒了,立刻破口大罵。這下不得了,再次驚動媽媽,果不其然,法客與三姊再次被叫回去罰跪。
事後想想,法客固然白目該罰,但三姊呢?
在台灣一向不缺重罰、重判的思維,每當出現重大社會事件,更有些人巴不得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,法客面對這類「建議」通常不予理會,只想成他們或許是不小心買到印刷錯誤的六法全書。
法客好不容易剛走出馬刺隊中斷連續季後賽紀錄的悲傷情緒,沒料到高本院「吸毒弒母」案一宣判,整個社會又開始騷動起來,「獵殺法官」的憤怒情緒再次炸鍋!這時才發現,戴口罩走在路上除了防疫,還能讓人有種莫名的安全感。
這兩天,網路上不斷流傳一張梗圖,內容大概是「吸毒有罪、殺人有罪;吸毒殺人無罪!?」(其他更難聽的,就暫時不提了)
法客建議不妨換個方式來問:「喝酒無罪、開車無罪;喝酒開車居然有罪?」(雖然這舉例不太恰當,但暫時湊合著用)
聰明如你,相信立馬能看出癥結所在~問題在於前面「喝酒」行為對於後面「駕駛」行為造成的影響程度!
這就像法客跟前任女友分手後、再交新女友,同事會恭喜我重新展開新生活(雖然已經不適格XD);但如果法客先交新女友、才轉頭跟前女友分手,旁人卻臭罵渣男一樣~順序很重要!
走進法庭,你面對的是審判?還是實驗?
法客今早刷牙時,靈光一閃,心想既然「陪審制」最近陪審這麼熱門,彷彿能夠強身健體、兼治百病,怎麼不來推動個「陪醫制」,凡是日後罹患重大疾病到醫院看診,將改由民眾共同診斷、甚至一起動手開刀?
不消三秒鐘,法客立刻打消這念頭,乖乖上班。原因很簡單~我知道醫療是高度專業,再加上~我怕死!
這年頭「民意(ㄘㄨㄟˋ)」當道,各領域原本所謂的「專業」,似乎隨著網路時代來臨而急速貶值。你我不僅能透過「股溝」輕鬆一秒變專家,萬一鬧上新聞,「專家」也可能遭到另一群「鍵盤專家」圍剿、甚至肉搜(糟糕~法客身上肉多),其中災情最為慘重的,假如法院號稱第二,只怕沒人敢誇口自己第一。
面對日常生活中各項活動,舉凡投資理財、開車上路或烹飪做菜,我們經常自認得心應手、甚至做得比別人更好,就連看場NBA都忍不住來上一句「笨蛋,怎麼不傳球!」但過程免不了要透過學習來獲取更多經驗(多看幾場球,一上場立馬以為自己是KOBE上身?)。
(文長~請耐心服用)
昨天「火車殺警案」判決一出,頓時又讓法官成為眾人撻伐的賤民!
大家嘴裡總愛嚷嚷「法官亂判」,卻不願稍微花點時間翻一下刑法第19條第1項寫著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,不罰」。也就是說,一旦被告符合要件,法院根本無從選擇,只能判無罪(這跟一般人想像中那種「無罪」不太一樣)。
什麼?你說「法律條文是死的、法官要懂得活用」?假設判決真能如此隨心所欲,說不定那天又有人要跳出來抱怨法官枉法裁判。說到底,酸民們根本不在意法官是否「依法審判」,無非是要求判決結果必須符合他(們)的「期待」罷了~
好了,先歇口氣,喝杯茶。
《本日案件移審》
法官:被告針對本案有無羈押原因或必要性,有何其他意見陳述?
被告:希望法院不要羈押我,我真的不會逃亡!
法官諭知:被告經訊問後雖否認犯罪,但依卷附事證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逃亡之虞,亦有羈押之必要,應自民國109年4月1日起羈押3月。
法官:法院押票要通知哪位家屬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