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有人說,酒是越陳越香,那法官呢?
這幾年,媒體用來批評法官的不外乎「恐龍法官」、「奶嘴法官」等字眼。若要認真追究,實在有點違反生物學~恐龍明明是爬蟲類,怎麼會吃奶嘴?
好了,看倌們別急著砲我,今天也不談恐龍,主要想簡單介紹法官養成過程,順便針對報章媒體喜歡提的「奶嘴法官」表達一點個人想法。
首先想想,不論在學校、職場或生活上,你我是否難免會出現一種「老鳥心態」,總覺得新人很笨、什麼都不懂,簡直一無是處,卻經常忘記自己也曾是隻菜鳥,更容易忽略新人除了經驗不足之外,卻可能比我們懂得更多新資訊、更有學習精神及衝勁,甚至勇於跳脫既有窠臼、展現另一種新思維?
其次,我們心中對於「法官」的形象是不是常有種刻板觀念,彷彿若不是白髮蒼蒼,最好就是要黑皮膚、額頭有月亮的那一類人,才稱的上是法官?
話說法客的長相絕非天真可愛,但偶爾有人知道法客的職業時,臉上常會流露出頗為訝異的表情,接著說:「怎麼有這麼年輕的法官?」或許對方只是說說場面話,藉機安慰一下法客,卻可能表示即便法客外表長得「臭老」,依舊難以符合外人對法官的既定印象。
回到正題,
想當法官,第一關當然是通過司法官考試,錄取率很低,考過的人應該心有戚戚焉。
之後除了原有檢察官(同樣要先通過司法官考試及訓練)轉任的管道外,近年來司法院也大力推行律師轉任制度,允許律師執業達一定年資者,可透過甄選方式轉任法官。實際成效如何?只怕見仁見智。
有人說這樣可以降低法官社會經驗不足可能造成誤判或亂判的風險,
但依法客多年觀察所見,癥結點恐怕在於法官個人特質及敬業態度等因素,經驗反倒是其次,畢竟沒有人生下來就懂得當法官,況且又有那項工作不用經過學習階段(尤其是越困難的工作),不是嗎?
接著就是司法官訓練,為期兩年,內容包括:
一、行政機關見習:由各委辦機關依據所屬業務性質指派專人授課指導(期間約6週)。
二、實務課程講授:由司法官學院(原為司法官訓練所)遴選法律理論及實務講師授課,其中實務課程多由資深現職司法官擔綱,內容包括各類民、刑事訴訟及檢察實務課程,且多以實際案件作為授課教材(期間約7至8個月)。
三、院檢學習:將學習司法官分派指定地方法院(檢察署),由各院檢選派專責司法官擔任指導老師,學習司法官必須實際參與個案審理過程,也將同時據此擬作裁判書(期間約1年)。
四、通過最後階段的擬判測驗及口試,再依志願分發至各法院(地檢署)任職(法官或檢察官)。
分發到職後,以法客所服務法院刑事庭為例:
重大矚目及貪污案件一律由庭長(審判長)優先分案承辦,其他較資淺的法官則可透過合議過程從中學習。
初任法官第1年大多負責處理刑事簡易案件,案情相對簡單,可是數量頗多,每人平均每月結案約90至100件(換算全年將近1000件),但絕非將他們放生不管,法官除能隨時與庭長(審判長)討論外,
另外透過審閱制度,在不侵害審判獨立的前提下,由庭長逐案針對事實認定、證據取捨、量刑是否允當等方面提供意見給承辦法官參考,法官也能藉此累積審判經驗。
第2年之後,法官多會被派往一般刑事庭,負責處理正式起訴案件,類型涵括各類刑事犯罪,收案數量雖然減少,案情繁雜程度卻加重許多,同時除被告坦承或輕微案件(例如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罪)可獨任審理外(仍保留上述審閱制度),所有案件從調查證據到評議判決結果,均由合議庭(由審判長、陪席及受命法官3人共同組成)進行實質審理。這樣每位法官平均每月參與審判案件應該不下30件(包括擔任陪席法官案件在內,換算全年約有300件)。
掐指一算,初派法官分發兩年下來,參與審理案件數量大致可達1000件以上。如果一併考慮庭長在審閱制度及合議審理所耗費的心力,說句不客氣的話,法客不認為有那個律師事務所可以達到這種訓練水準。
試問,在這樣的養成體系下,初任法官也許稱不上經驗豐富,但還得被眾人戲稱為「奶嘴法官」嗎?就算是,當已吃超過千顆奶嘴,也該勉強算是「奶嘴達人」吧!
法客待在法院的日子不算短,也跟許多法官共事相處過,包括男女老少。
坦白說,或許跟一般人想法不同,但法客認為,對法官來說重要的應該是「審判經驗」,而非一般生活經驗,二者事實上有所差別。
然而審判經驗固然重要,卻不見得是最重要的一環。
個案審判過程與結果的好壞,主要取決於承案法官願意花多少心思去詳閱卷證及研究案情,否則就算是資深法官,一旦草率行事,同樣也是「整組害了了」。
相反的,只要法官認真審理,再加上合議庭本身的功能,其實不會因為資淺與否而有明顯差異,縱使稍有疏漏,依舊是瑕不掩瑜。
更何況,假設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,仍可透過審級制度尋求救濟。一旦案件上了二、三審,動輒都是十幾、二十年經驗的資深法官承審,只怕到時候大家不說「奶嘴法官」、又要改罵「恐龍法官」了!
說穿了,其實大家哪會去管法官究竟是哺乳類還是爬蟲類,只要判決結果不合自己意思,都有話可以罵,不是嗎?
在法客看來,我們大可以因為敬業精神不足或是操守有瑕疵而指摘法官,但若僅以年紀太輕、不夠資深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來批評「奶嘴法官」,大概是因為不夠瞭解我國法官養成過程所造成的吧!
以上是記者法客深入00法院所做的現場報導,現在將鏡頭交還給主播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