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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司法改革是場漫長戰役,勝利者不會是法官、檢察官或民間司改會,而是全體人民;多數的認真法官更不是敵人,而是並肩戰友,因此我們要用自己的節奏來奮戰~法客如是說

今年受到聖嬰現象影響,明明已經11月底,前幾天晚上還得吹冷氣才睡得著覺,再加上拜「司法陽光網」引發個資外洩爭議之賜,這陣子同事相互取暖,讓法院周遭氣溫頓時提高不少。發燒固然能提升人體免疫力,燒過頭卻不是好事,也許該適時降溫一下,才能有益身心健康。

相較於身邊師承姑蘇慕容一脈的同事們(以彼之道、還施彼身),法客不太習慣彼此攻擊、類似「世紀帝國」的死鬥模式(伐伐伐伐~伐木工),畢竟這像一場拳擊賽,除非有人刻意放水或主動認輸(看來,我該讓賢了),否則幾時見過雙方選手能夠優雅地走下擂臺?

於是面對長久以來外界對法官群體提出的質疑及挑戰,我們該做的不只有反擊,而是需要更加自律,才能無所畏懼、勇敢發聲!

扯句題外話,法客愛看NBA,不時聽球評提到「攻擊是最好的防守!」,卻從未搞懂它的意思,鐵定是籃球智慧不夠。但始終認為,籃球比賽是一連串「出手次數」及「命中率」的組合結果,「攻擊」目的在於提高自己進球數,「防守」則是企圖降低對方進球數,無論攻擊能力再怎麼強大,只消比對方少得1分,終究得低頭走出球場,只不過觀眾目光容易被華麗攻擊手段所吸引,不免忽略防守低調、細膩的一面。就像眾人心目中籃球之神~喬丹(Michael Jordan),職業生涯贏得6次NBA總冠軍(另有10次年度得分王),靠的決不只是得分,但多少人記得他曾獲選防守第一隊(9次)、年度最佳防守球員(1次)及抄截王(3次)?

法客堅信,唯有攻守俱佳,才是成為強隊的必要條件(請搜尋關鍵字「馬刺隊(San Antonio Spurs)」,Ya~hoo~~)。

OK,NBA小學堂暫時告一段落,讓我們將鏡頭轉回防守端~法官自律!

面對民間推動司法改革的聲浪(快變成海嘯了),最常聽到、也最難反駁的,無疑是主張:既然法官無法積極有效自律,只好透過外部管道進行「他律」!

話這麼說沒錯,卻不代表就能不擇手段,畢竟法官們不同於唐伯虎點秋香裡的石榴姐(不要因為我是嬌花而憐惜我),手段過度粗暴,不僅會引起反彈,更將招致「手段有害目的」的反效果。假設為了抓出家中毛小孩身上的幾隻虱子,一口氣把毛全部拔光,換做自己,難道願意脫光在街上散步?

你有想過牠的感受嗎?沒有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!

法官是人,也可能行差踏錯,萬一不法程度涉及犯罪(例如貪瀆),別說民眾,其他法官同樣希望揪出害群之馬。但這跟一般犯罪同樣存在舉證問題,假設是貪瀆案件,辦公室外頭不會大剌剌掛著「歡迎行賄」或「案況佳,出價就談」,如果沒有相當交情或其他事證,哪會知道同事下班後究竟忙些什麼,晚上跟誰喝酒、約會也無須向法客報備。例如當年曾跟某位檢察官下班後一起打羽球,休息時也相談甚歡,誰曉得幾年後他居然涉犯貪污判決確定,目前服刑ing!(好險我只有打羽球,呼~)

然而司法圈子不大,八卦從來不嫌少。總有人茶餘飯後愛提「XX法官收賄」,卻始終說不出個所以然。猶記得某次酒酣耳熱之際,學長偷偷咬耳朵:「外面謠傳你有個案子收了當事人8000萬?」,法客當下聽了酒意全消,除了立馬上網查詢海神三叉戟報價多少,更打算近日規劃貴賓賞屋行程,正當萬事俱備、只欠東風之際,連日帶著口罩、拿存摺反覆刷了又刷,始終沒有驚人發現,萬念俱灰之餘,如果不是每個月必須仰賴薪水入帳餬口,差點想把它撕了(趁機宣導一下,再怎麼生氣,絕對不能隨便將存摺、提款卡交給別人使用喔!)。

「打擊不法、人人有責」,決不只是口號,假設並非空穴來風或惡意詆毀,不僅透過法官群體自律,更竭誠歡迎民眾或訴訟當事人勇於檢舉。近年來陸續已有幾位法官、檢察官接受制裁,或許不知道背後還有多少未爆彈,至少證明這圈子不願繼續姑息養奸。也希望全民體認:維護司法廉潔跟保護鯊魚一樣,「沒有買賣,就沒有殺害」,唯有揪出這些人,才能確保大家都有公平審判的機會,不是嗎?

接著談談各種「十餘年目睹之怪現狀」(不到20年?沒辦法,法客還很菜)。

法官該不該設立淘汰機制?答案絕對是肯定的,但顯然不該完全交由當事人評鑑,否則一年招考500個也不夠用。

法客參與過的懲處或人事審議案件,包括未結或遲延(超過辦案期限)案件過多、開庭態度不佳、誤算羈押期間、上班時間不正常、庭長與庭員互槓、遲延交付判決原本、判決正本與原本不符(江湖人稱A、B判決)、裁判品質不佳等情況。有些明顯是一時失慮,其他多數情況一言以蔽之,大概能用「不夠敬業」來形容。幾年下來,觀察各法院作法不盡相同,也見識到如同外界所指摘「鄉愿」的情形,理由多半則是認為法官養成不易、盡量給予改過機會之類的話。

既然唸過法律,當然知道懲處必須考慮比例原則,縱使犯錯,絕非不問情節輕重、動輒喊殺。但若已多次告誡、懲處,依然無法達到改善效果,此時再不積極發揮自律功能,不僅同樣違反比例原則,更是一種「縱容」。這也許對其他法官不生明顯影響,於是多數選擇沈默,卻必須由當事人承擔法官擺爛的苦果,叫人情何以堪。

或許這時候,我們也沒想到別人、只想到自己~

「審判獨立」固然是法官必須捍衛的精神,但並非免死金牌。越是涉及審判核心的事項,當然越須謹慎處理,然而有些根本八竿子打不著的事由,唯有果決地自律,才能免於讓法官群體蒙羞。畢竟法官的尊嚴必須全體法官竭盡心力來共同維護,卻可能僅因為少數人的不當言行而輕易被摧毀。

說到這裡,跟前面相比,所謂「酸言酸語」恐怕該歸類為最輕微的症狀^^

針對這點,法客倒是贊同民間司改會的立場,法官本來就不該當庭謾罵或羞辱當事人,訴訟規則也絕非「我大人叫你賤人可以、你賤人叫我就不行」。民眾該尊敬的是「法律」,不是法官個人,何況台灣也不採種姓制度,沒有誰必然高誰一等,下班後脫掉法袍、走出法院,法客同樣是鄉民一枚。至於當事人無非是因為被告(或告人)不得已才跑法院(呃~有些人可能例外),決非來法庭活該挨罵。

但體諒法官也有個人情緒,可能今天頭痛不舒服,或者一早喝咖啡、吃甜食導致胃食道逆流(絕非唬爛,不少法官有這款毛病),也許昨晚跟另一半吵架或其他事煩心,假設一時口氣不佳,還請多多包涵,萬一當事人奇蒙子依舊不爽想投訴,如果沒有反覆實施之虞,相信日後都會知所警惕。

想一併說明的是,法庭是個嚴肅場合,法官若真要嘻皮笑臉(例如用數來寶來一段權利告知),說不定馬上被抗議不夠莊重。儘管平時開庭過程不如電影中法庭戲那樣精彩,卻也不時針鋒相對,尤其當事人面對自己案件格外慎重,極可能將法官言行放大檢視。以法客來說,生來一副「歹面秋」(把妹很吃虧),可能還患有顏面末稍血液循環不良問題(需要吃循X寧),經常繃著臉不笑,再加上聲音低沈(人家也想學蔣勳老師ㄚ~),根據友人形容「法客開庭很兇!」。但撇開當庭質疑當事人的荒謬答辯不談(有機會再談「法庭現形記」,如果連這都不行,只能認了),真的是單純不笑而已,其實法客是無辜的!

若是真想利用法庭觀察監督法官開庭態度是否懇切,敬請完整呈現開庭狀況,這才是可受公評之事!更不能單以當事人主觀片面解讀結果作為論斷依據。畢竟中文太過深奧,就像報紙上寫著世界12強棒球賽「中華隊大勝義大利」、「中華隊大敗古巴隊」,假設沒看球賽,哪裡知道誰輸誰贏?又或者斷章取義,任意將「蔣幹,你娘在家嗎?」或「曹操他媽今天出門買菜」,掐頭去尾簡化成「幹你娘」或「操他媽」,確實容易造成誤會^^。

再次強調,勇於抵抗外界不合理攻訐之餘,更要隨時提醒法官自律。

「無愧」~才能無所畏懼。也唯有攻守俱佳,才是好法官。

GO,Judges,GO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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