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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日案件移審》

法官:被告針對本案有無羈押原因或必要性,有何其他意見陳述?

被告:希望法院不要羈押我,我真的不會逃亡!

法官諭知:被告經訊問後雖否認犯罪,但依卷附事證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逃亡之虞,亦有羈押之必要,應自民國109年4月1日起羈押3月。

法官:法院押票要通知哪位家屬?

被告:法官,不要羈押我!拜託,我給你跪,不要羈押我啦!

法官:Surprise!剛才騙你的啦,今天是愚人節!准你限制住居。意不意外?高不高興?開不開心?

被告:早說嘛!嚇得人家小心肝撲通撲通的。

法官:做人要有幽默感嘛,都說准你釋放了。有沒有發現,剛才我充分表現出一個法官內心的掙扎與矛盾,不論是眼神,表情以至動作、行為方面,都演的是絲絲入扣,入木三分,尤其最後諭知羈押的時候,更加能夠表現出後現代主義跟對這個社會的強烈控訴?

被告:法官,你又頑皮了。對了,有件事跟你報告,別太激動。

法官:什麼事?說吧。你想嚇我是嚇不倒的,我什麼都怕,就不怕鬼!

被告:我剛才說的是假地址,不會逃亡也是騙你的!先逃囉,掰~~~

法官:&%&%*&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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