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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孤獨地寫著,

每天窩在小房間裡不停敲打鍵盤,保持一定文字輸出量,

這是收支平衡的必要手段,

同時還要隨時注意交稿期限,

如果不介意,或許可以稱呼我為「社會寫實作家」。

 

我近乎自虐地寫著,

明知願意看我作品的人屈指可數,依舊堅持繼續寫下去,

儘管從來不曾妄想說服所有人,

但是面對外界尖酸刻薄的批評,我經常懷疑他們是否認真讀完全部內容。

 

我被制約地寫著,

有時候,真的不能責怪讀者太沒耐心,

因為我總是千篇一律先介紹出場人物,緊接著公布結果,

倒敘式的大膽佈局或許理所當然,卻不是引人入勝的好方式。

再加上主角總是扮演反派;要不然就是一開始被誤會、最後終於被洗刷冤屈,

固定劇情模式限制了我的創作靈魂。

 

我乏味地寫著,

儘管擅長討論社會犯罪,面對手邊俯拾即是的素材,卻顯得有些浪費,

寫到性侵害,作品裡看不到情慾或限制級畫面,只有單純願不願意,然後倉促地用「性交」當成劇情快轉鍵;

談到毒品交易,也別想看到媲美「無間道」、「竊聽風暴」的緊湊劇情,多半只是曖昧不清的監聽內容,夾雜著當事人顛三倒四的說明;

每當描述殺人情節,欠缺太多情緒醞釀,更沒有密室殺人的精美推理橋段,或許只有談到該不該賜死主角時,才能稍微挑動讀者的敏感神經。

 

我謹慎地寫著,

用一般人略嫌生硬的字句、條理式地說明故事經過,

盡可能不摻雜太多個人情感,

對其他人來說,或許只是一段故事的結尾,

結果卻是真實人生的勝負生死。

 

對了,還沒自我介紹,

我是法客,專長是寫判決,也是一位失敗的社會寫實作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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