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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聽人說「法律即生活」!但對多數人而言,恐怕只有發生糾紛時,才會想到法律這玩意兒。然而「法律」(或者說「法治觀念」)對現在的我們來說,原本該如同空氣般存在生活周遭,也許你不會刻意去感受、但它確實存在,無形地影響著每個人思考與一言一行。

當然,法律只是規範,結果卻不見得有標準答案。同樣的法律由不同人做出相異解釋,從來不是件新鮮事。但重點在於:大家是否願意尊重這個制度?而非順我(意)者昌、逆我(意)者亡?

今年司法院推出「司法你主場」系列活動,透過戲劇、言論自由、新住民、新媒體、科技、家庭、廢墟少年、職業運動、文學、原住民等不同主題,創造出訴訟以外的另一個對話空間,試圖讓民眾體認到「法律」不等於訴訟,「司法」也不只是法院或法庭。這是一項嘗試,儘管不確定能發揮多大功效,但最起碼勇於跨出第一步。

前幾天,有機會參加其中一場「司法X文學」座談,能夠近距離聆聽知名作家「臥斧」、法官作家(或是作家法官?)「不帶劍」分享透過寫作角度對司法議題的觀察與想法,是種難得的體驗(尤其地點選在台南司法博物館第三法庭,很有FU~)。

活動尾聲,有位年輕朋友提問,法客不慎被Que到要回答(我明明只是來看熱鬧的ㄚ!)。

他問道:「請問法客,你想成為法官的初衷是什麼?現在還保有多少?」

(以下內容僅憑記憶摘錄,難免出現匿飾增減,但絕無偽證故意)

坦白說,法客當下有點錯愕。因為我的司法官之路從來沒有坐在河邊、看鯉魚努力往上游的立志故事,也缺乏從小立志剷奸鋤惡的偉大胸襟,最初的最初,只覺得能夠學以致用是件幸福的事(避免資源浪費應該算是種美德XD),甚至原以為自己會當檢察官(本期法官名額極少),卻一時失慮,誤打誤撞地成為法官、直到現在。

當主持人總該有點好處,利用指揮訴訟權限先請「不帶劍」法官回應,人家答得很好,我如果偷懶直接引用作為附件,未免顯得太沒誠意。於是拐了個彎回答,也想把當時大致回答內容摘錄下來,作為將來檢視自己的紀錄。

法客想了想,便說:

這個問題,容我從另一個角度來回答。

當一個法官,總要不斷面對許多試煉,一方面來自於工作,另一方面來自外在誘惑及批評。尤其近年來外界對於司法體系的不友善態度及年金改革影響,許多優秀法官紛紛選擇離開,以我這期為例,一共98人,目前大概將近3分之1已經離職。

假使物質慾望不算太高,相較其他公務員來說,法官薪資還算優渥,養家餬口應該夠用,但跟退下去當律師相比,恐怕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。

我已經當了16年法官,支持自己留下來的動力,來自於這是一份能夠結合實務與理論的工作,如果有機會,可以在適當的時候、將書本裡認為正確的見解,直接落實在適當個案中,這是我比起其他法律人要來的幸運之處。

更重要的是,我能夠不用在意當事人臉色或為了賺取報酬,單純依照證據及自己心證結果作出判斷,去實踐我心目中的法律!

我不確定這種想法會維持多久,但起碼現在還是這麼相信自己。

講完了,就這樣!

希望每年都有機會這樣審視自己,看看心裡還留有多少「初衷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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