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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部透過被害人角度來描述詐欺犯罪的電影,

也是一部檢討被害人的電影;

有趣的是,它同時是一部被害人轉變成加害人的電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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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生活單純的退休老師Blaga,某天在家中接到一通自稱警探的來電,要求協助調查並逮捕詐騙集團,緊接著有人撥打她的手機,恫稱如果不立刻給錢、將要殺害她及家人!

由於事出突然、沒有太多時間思考,她只能倉促聽從對方指示,將原本打算用來幫前陣子剛過世老伴購買墓地的現金,一股腦地丟出窗外。

過程聽來有些荒謬,對吧?

但就是這幾分鐘的光景、這幾通電話,不僅讓她生活頓時陷入困境,緊接而來的是轄區員警消極處理,地方民代以防制犯罪為名、要求她公開分享受害過程,以及媒體誇大報導,還要面對友人異樣眼光及遠方兒子的不理解與指責,讓她更顯無助。

由於購買墓地付款時限將屆,基於個人堅持,她再次做出錯誤決定~選擇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(Mule),開啟一段始料未及的生活。

英文片名「Blaga's Lessons」似乎是種雙關語,字面上是女主角Blaga的私人語文家教課(片中有多幕課堂上與家教學生的互動,包括最後幾分鐘眼見學生遭詐騙集團誤認、暴力毆打卻無動於衷),另一方面也代表Blaga遭受人生一連串慘痛教訓。

導演採用長鏡頭連續拍攝,輔以女主角的大量特寫,讓觀眾彷彿隱身在一旁,靜靜看著這一切發生,卻顯得無能為力,如同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見聞這類犯罪不斷出現一般。

全片似乎刻意收錄女主角的腳步聲,透過不同步頻、力道及節奏,側寫出她的各種心情起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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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日,再次參加總公司舉辦的金馬司法影展活動,今年負責與談的電影是這部「我不是教你詐(Blaga's Lessons)」。

儘管沒有根據,似乎也能大膽推測~有人,就有犯罪、就有詐騙!

詐欺犯罪的存在,只怕跟人類文明發展進程不相上下。

古今中外,從來不乏詐騙。例如中國歷史有名的「蕭翼賺蘭亭」(其實更像是偷),後來明朝甚至有人出版「騙經(杜騙新書)」,用來教人如何避免被詐騙;外國則有著名的黑色鬱金香、南海公司事件,以及近年來所謂「龐氏騙局」(這類犯罪在臺灣還會涉及銀行法或證交法),本質差異不大,只是手段、規模有別。

若從刑法來分析,「詐欺」是一種傳遞不實資訊(可驗證真偽)、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的財產犯罪,假設從被害人面向來觀察,是指被害人意思決定「不正確」、而非「不自由」。

這也讓詐欺罪與其他諸如竊盜、搶奪或強盜等犯罪有所不同,關鍵在於「被害人」的判斷!

該怎麼「使人陷於錯誤」?無非是利用人性弱點(有興趣可以看大陸電影「巨額來電」,針對這點有極為詳盡的描述)。

儘管如此,要想順利騙到錢,犯罪手段總不能一成不變。

於是打從我分發開始,眼見詐騙事由從「猜猜我是誰(喂~挖您老師)」、「假恐嚇(你老婆在我手上,如果不付錢,我馬上放她回去)」、「涉及犯罪、必須強制託管財產(XXX是嗎?我是檢察官、將要代替月亮保管你的存款)」、「取消網路交易或分期付款(您好,上次買充氣娃娃因系統錯誤變成100組,為了您身體健康、需要取消)」到「假投資詐騙(你想成為下一個航海王、邁向偉大的金錢航道嗎?趕快加入我的群組)」,

這些年看下來,坦白說,詐騙集團真的比起一般人更關心時事、瞭解人性,也更能掌握你我的弱點(想抓住另一半的心?歡迎加入詐騙集團特訓班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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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幸的是,有時候被害人也會變成另一種加害人!

除了片中女主角選擇加入詐騙集團成為車手,實務上更多案例是出售個人帳戶或協助提款,而他們在法庭上的抗辯,經常是為了出租帳戶賺錢(這麼好康?我還不辦爆)、辦貸款(做假金流?根本居心不良)、找家庭代工(到底誰付誰薪水?),甚至一切都是為了那位素未謀面的網公(婆)而這麼做(證明慎選網路照片很重要XD)!

儘管理由感人,這類人卻極可能成立「幫助詐欺」(通常是提供個人帳戶資料)或「共同正犯」(實際參與提款或轉匯),

面對這種狀況,經常讓法院陷入兩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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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改由被害人角度來看,許多被害人經常對案發後處理進度感到不滿,總是責怪司法體系無法儘速協助他們求償、甚至輕判犯罪者。

然而這就像我們到大醫院看病,經常排隊等很久、但輪到自己進診間時,卻感覺只是一下子。

上法院也一樣。

對被害人來說,眼中只有自己的案件,但檢警機關及法院卻同時有許多案件要處理(現在幾乎快被詐欺案件癱瘓);尤其不少被害人無法理解刑事判決並不能自動使被害人獲償,民事勝訴判決也同樣必須面對將來無從執行的風險。

訴訟固然是解決問題的最終手段,同時也代表緩不濟急!

至於是否輕判被告?這涉及每個人對於「量刑」標準並不一致,再加上多數案件只能查獲處於整體犯罪邊緣角色的幫助犯(提供帳戶者)或車手,也是一項重要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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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律從不完美,更未許諾每個人都有完美人生」!

人類社會恐怕不可能因為有刑法存在,就從此沒人犯罪。

簡單說~詐欺(或其他犯罪)就像病毒一樣,總是存在你我身邊,無法根絕,甚至可能進化為更嚴重的類型。

但與其他犯罪不同之處在於~可以透過自我保護來避免受騙!

犯罪,其實跟醫療一樣~預防重於治療!

就像不生病的秘訣,決不是吃了什麼靈丹妙藥,而是有效提升自我免疫力!畢竟真正能保護詐騙被害人的,其實是「自己」。

政府打擊詐欺犯罪固然有其必要,但始終有其侷限性,不然很難想像儘管政府積極推動金融機構臨櫃關懷防詐,依舊有人願意配合詐欺集團來騙行員、甚至堅持匯款。

因此如果真要降低詐欺犯罪,關鍵應該在於~提升民眾的自我保護意識,才是正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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