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,一夥人為了高中歷史課綱吵翻天。這年頭,凡是群眾運動,假如不衝撞一下政府機關或丟點什麼東西,似乎無法彰顯自己的決心與悲憤,也有些人(學生、記者與其他)因此被抓,眼看著又將依照「處理群眾運動SOP」,把爛攤子全丟給法院來善後。
也許法客距離高中時期太遠(算算年齡足以唸兩次高中,還有得找),無法真正體會學生們究竟想爭論些什麼。
假設針對正當法律程序提出質疑,既然先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經做出判決,就該認真檢視教育部事後是否針對法院指摘事項加以補正(判決主文第二項:被告《教育部》應就原告《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》民國103年2月7日之申請,作成准予提供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」會議紀錄【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、抄錄】;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、抄錄之行政處分),不能光是大喊「程序違法」,卻搞不清楚究竟那個環節有瑕疵,甚至直接導出「全部違法」的結論,至於包圍(衝入)教育部,恐怕更是模糊焦點。
若想挑戰課綱內容究竟妥當與否,這涉及個人歷史價值觀。說真的,即便是法院,也無法介入認定究竟何種課綱內容才算「正確」?否則真要我說,「慰安婦」這詞兒本身就有問題,「是不是(全部)被強迫?」根本不是重點,有興趣的,或許可以看看「蘆葦之歌」這部紀錄片。
法客對於行政訴訟領域太過陌生,無力去淌這灘渾水。更何況,看來看去,似乎也沒人真正在意判決內容究竟寫些什麼,所以想暫時岔開話題,聊聊對於「歷史」的看法。
所謂歷史,本質上應是過去之事。
凡是轉瞬之間經過的,都可被定位為最廣義的歷史。而無論是修史者或是讀史的我們,總不免習慣用現時觀點來評價過去。
但在時間流線上,歷史現象的發展絕非僅由靜態的「點」、「線」或「面」的觀點足堪評價,似乎該嘗試採取更動態的方法,透過三度空間的視野,重新解析早已熟悉的歷史。
由於社會科學的多元發展,原本刻板地被認為涇渭分明的不同學科之間,漸漸地出現交集,這種交融現象不但為自身帶來延續的創新,也同樣刺激其他學科的進步及新生。
數年前一度獨領風騷的歷史學家「黃仁宇」正是其中一例,藉由「萬曆十五年」、「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」及「中國大歷史」等著作,帶來傳統歷史治學方式以外的嶄新觀點。
或許修史工作過於龐雜,傳統上必須藉由統治權的力量才能完成,以致於歷史與政治兩者始終不免被牢牢相互綑綁,因此傾向由「政治」角度來切入歷史的脈絡,改朝換代成了歷史教材的重要環節,君主帝王的戰功、政績也往往耗費大量篇幅去描述。
於是剛接觸黃仁宇的書時,令人有種耳目一新的意外驚喜!他的歷史研究跳脫過去以政治活動為主軸的架構,提供另一項著眼點~「社會現象」,來作為觀察歷史的放大鏡。
摒除了朝代興替,改用「社會生活」來分析政治變動及其他歷史發展軌跡,也就是他所謂的「大歷史(Macro History)」觀點,因為在中國廣大土地上,政權興替對於下層社會實況並不會造成太多變化,反過來認為社會現象變動(例如黃河氾濫、農業與游牧社會的衝突、傳統官僚或中產階級價值觀等)才是促成歷史變遷的關鍵,甚至足以作為影響政權的主因。
捨卻以朝代興替作為區分點,改採大跨距的歷史取材分析,不再侷限於垂直的政權交替或水平式地陳述事件,轉由強調「螺旋式」的歷史發展現象,認為歷史變動實際上結合各項因素,正因如此,為傳統史觀帶來新的刺激。
黃仁宇的歷史觀,嚴格說來應該被定性為「經濟歷史觀」,不像傳統史學家單純討論歷史事件的始末變化,同時加入「社會經濟」的因子,強調重點在於當權者能否作好「數目字上的管理」,並以此作為討論歷史變遷的控制變因,採取時下社會學科傾向採用「經濟分析」的研究方式,透過蒐集各種數據、圖表作為佐證。除了哲學之外,號稱「社會科學之后」的經濟學也逐漸嶄露頭角,在歷史研究領域中發揮另一種深層影響。
黃仁宇固然提醒我們該用更寬闊的角度來讀史,然而法客始終認為他在態度上,似乎總帶著一絲「隔岸觀火」的味道。換句話說,他太過於強調「客觀」,不免失去了歷史的興味所在。
多數人也許認為歷史是種需要客觀研究的社會科學,向來也受到同樣思想灌輸。然而果真如此?這是值得深究的一點。
自古以來,歷史強調「一字之褒,榮於華袞;一字之貶,嚴於斧鉞」,褒貶之間,難道真能不帶有任何一絲主觀價值判斷在內?
更何況歷史同樣被賦予「教育」目的,如同唐太宗所說:「以史為鏡,可以知興替」,當歷史需要發揮教育功能時,當權者的思考模式必然透過文字記載而影響及下。
「後世修前代之史」是一種保持客觀的手段,但又有誰能保證後來的朝代能夠全然無私地評價前朝之事?更何況政治的紛擾興替始終未曾中斷,武力(現在則換成了選舉)成了世代交替的快速循環手段,真正的客觀?恐怕僅止於想像。
歷史可愛之處,該在於它的「主觀」,因為單純事實記載不過像日記一樣(例如:起居注),或許是將來歷史研究的基本素材,卻流於乏味無趣。也許正因如此,許多著名史書都採用紀傳體的寫作模式,而非編年體裁。
歷史是人撰寫的,透過視覺觀察所得、傳遞到大腦,再由神經傳達到手部肌肉,行諸於文字,過程中必然存有「主觀」判斷在內,過度強調客觀,未免失之斧鑿的矯情。於是史學家透過他「歷史的眼睛」來看待這每一件事,才能賦予歷史新的生命。當司馬遷決定將項羽列入「本紀」,又何嘗不是取決於他的主觀?
凡是有人~必然有主觀存在,差別不過在於強弱程度。更何況,所謂「客觀」看似冠冕堂皇,有時不過是用來隱藏自己的主觀、作為批評旁人觀點的工具罷了。
歷史的主觀與客觀之間,法客是寧可選擇主觀的。
至於對或錯,根本不是(課綱)內容本身,而是存在讀史的每個人心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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